台灣能量輻射防護偵測有限公司

核安會認可之輻射防護偵測業-輻防偵字第074號、輻射防護訓練業-輻訓字第021號

核安會最新消息

核能安全委員會認可輻射防護偵測業務業者之有關說明

核安會為避免放射性污染建築物繼續發生,乃積極採取各項防範措施,其中包括建立「開立無放射性污染證明」之規定,及訂定「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

核安會建立「開立無放射性污染證明」係為防範放射性污染鋼筋或鋼材被使用於施工中之建築物,其「無放射性污染證明」依其開立人之不同分為三種格式:

1.核安會認可合格之鋼鐵廠或經銷商開立(須另附保證書)

2.核安會認可之「輻射防護偵測業務業者」開立,

3.建築物之承造人、起造人或監造人開立。

上述三種證明書格式為開立人對其所生產之鋼鐵產品或建築物於興建中所施用之鋼鐵建材實施偵檢,確定無輻射異常情形時,方得據以開立「無放射性污染證明」,並配合建築物申報勘驗制度,按時向該管主管建築機關申報後,得以繼續施工。

如此,可確保放射性污染建物不再發生。核安會訂定「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係為擴大民間力量參與,即早發現已使用放射性污染鋼筋之建築物,並確保經認可之「輻射防護偵測業務者」之偵測品質。

目前經核安會認可之「輻射防護偵測業務業者」,可對建築物或鋼筋鋼材類進行輻射偵測,判定其有無異常輻射,及提供其他輻射防護有關之偵測、評估、放射性物質運送等事項之諮詢。

近來屢有未經核安會認可之民間業者刊載廣告,並接受委託偵測建築物,偵測後並出具偵測證明;為確保民眾消費權益,消費者宜選擇經核安會認可之「輻射防護偵測業務業者」為妥。

目前經核安會認可之「輻射防護偵測業務業者」名冊,均隨時更新於核安會網站,歡迎社會大眾隨時查詢使用。若仍有疑問請洽核安會電話:(02)8231-79192210~2216詢問。

台灣能量 關心您我的健康生活與環境安全

WebMake SiteBuild | HiYP B2B Service | TaiwanDNS